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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CS65.020.20 B05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地方标准 DB2308 DB2308/T173—2023 水稻本田灌溉操作技术规程 2023-12-11发布 2024-01-11实施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308/T173—2023 Ⅰ前言 本文件按照GB/T1.1-2020《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: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》的规定起草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。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。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。 本文件由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。 本文件起草单位: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水稻研究所。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:薛菁芳、陈书强、杨丽敏、赵海新、杜晓东。 本文件为2023年首次发布。 DB2308/T173—2023 1水稻本田灌溉操作技术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生产灌溉核定量、插秧后水层管理、生育转换期晒田、长穗期灌溉、 结实期灌溉、预防自然灾害等技术的要求。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及其辖区的水稻生产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。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仅所注日期的版本 适用于本文件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最新版本(包括所有的修改单)适用于本文件。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与规范 GB/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 灌溉核定量:是指单位面积上水稻全生育期各次灌水量之和,一般从水稻移栽时算起人 工灌溉补给水量。 4灌溉核定量 推荐使用水稻节水控制灌溉,“浅、湿、干”循环交替。参照GB50288、GB/T50363 按照水用量平衡法计算确定水稻生育期灌溉制度。经验灌溉核定量为: 井灌区:6000m3/hm2~6500m3/hm2; 自流灌区:7000m3/hm2~7500m3/hm2。 沙土区:6500m3/hm2-7000m3/hm2; 黏重土壤区:5500m3/hm2~6000m3/hm2。 灌溉水质符合GB5084的要求。 5插秧后水层管理 移栽后为防止秧苗遭遇低温冷害,根据天气情况,插完秧后如有低温发生,灌护苗水至 最上展开叶(3叶)叶枕。 返青后浅灌增温,水层高度2cm~3cm,以提高水温和地温,促进分蘖早生快发。灌 溉水温不低于16℃。浅水层一直保持到分蘖盛期,在分蘖盛期至分蘖高峰期,保持水层高 度3cm~5cm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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